服務熱線
86-21-54488867 / 4008202557
T/GXJX 002-2024 復合米香酒
范圍
本文件界定了復合米香酒的術語和定義,規定了要求、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的內容。
本文件適用于復合米香酒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復合米香酒 Complex mixiangjiu
以米香型白酒為酒基,按一定比例加入黃酒和/(或)其他發酵酒、其他蒸餾酒、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酒精、藥食同源物品、食品輔料、食品添加劑等,經浸提、過濾、調配、灌裝等工藝加工制成的具有米香為主要風味的飲料酒。
復合米香酒(露酒) Complex mixiangjiu (luJiu)
以米香型白酒為酒基,加入黃酒和/或其他發酵酒、其他蒸餾酒、食藥同源物品或特定食用輔料等,經浸提和/(或)直接加入從食品中提取的特定成分、過濾、調配、灌裝等工藝加工制成的具有米香為主要風味的露酒。
注:其他發酵酒為糧谷為原料制成。
復合米香酒(配制酒) Complex mixiangjiu (integrated alcoholic beverage)
以米香型白酒為酒基,加入發酵酒和/(或)其他蒸餾酒、食用酒精、食用輔料和食品添加劑,經調配、過濾、灌裝等工藝加工制成的配制酒。
產品分類
按產品的酒精度分為:
——高度酒:酒精度41%vol~68%vol;
——低度酒:酒精度25%vol~40%vol;
——超低度酒:酒精度15%vol~24%vol。
按原輔料和/或生產工藝不同分為:
——復合米香酒(露酒);
——復合米香酒(配制酒)。
要求
原輔料
米香型白酒
應符合 GB/T 10781.3 的規定。
黃酒
應符合 GB/T 13662 的規定。
其他發酵酒
應符合 GB 2758 的規定。
食用酒精
應符合 GB/T 10343、GB 31640 的規定。
其他香型白酒
應符合 GB 2757 的規定。
其他食品輔料
應符合相關質量標準的規定。
加工用水
應符合 GB 5749 的規定。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要求
應符合表2的規定。
食品安全要求
應符合 GB 2757 的規定。當酒精度≤24%vol,微生物按 GB 2758 的規定執行。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 8951 的規定。
檢驗方法
理化指標
酒精度
按 GB 5009.225 規定的方法測定。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總酸
按 GB/T 15038 規定的方法測定,并按40.0%vol酒精度折算。
GB/T 15038-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總酯
按 GB/T 27588-2011 附錄A規定的方法測定,并按40.0%vol酒精度折算。
GB/T 27588-2011 露酒
GB/T 10345-2022 白酒分析方法
京都電子KEM 高精度臺式酒精濃度測定儀 ALM-155
京都電子KEM 手持式數顯酒精濃度測定儀 DA-130N
京都電子KEM 電位滴定法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