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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LAA 10001-2023 伊犁蜂蜜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除了巢脾蜂蜜(巢蜜)外的伊犁蜂蜜,不適用于蜂蜜制品。
本標準規定了伊犁蜂蜜的術語和定義及其被從巢脾中分離出來后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簽、標識、包裝、運輸、貯存、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伊犁蜂蜜的質量要求。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伊犁蜂蜜
伊犁蜂蜜是蜜蜂采集新疆伊犁河谷地區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與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經充分釀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質。
原蜜
原蜜是指蜂蜜采集植物的花蜜或分泌物,經過充分釀造而貯藏在巢脾內的甜物質,只經過人工取出,而沒有經過加工處理的天然蜂蜜。
技術要求
蜜源要求
蜜源地需為新疆伊犁河谷地區。
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應安全無毒,不得來源于雷公藤(Triplerygiumwilfordii Hook. F.)、博落回[Macleaya cordata (Willd.) R. Br]、狼毒(Stellera chamae jasme L.)等有毒蜜源植物。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等級
依理化品質不同,分為一級品和二級品兩個等級。
理化要求
應符合表2的規定。
微生物
微生物應符合表3的規定。
農藥殘留
農藥殘留應符合 GB 2763 及相關規定。
獸藥殘留
獸藥殘留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凈含量
凈含量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真實性要求
冠以"伊犁"名稱的蜂蜜,其產地必須為新疆伊犁河谷地區。
蜂蜜中不得添加任何當前明確成不明確的添加物。
如果在蜂蜜中添如其他物質,不應以"蜂蜜"或"蜜"作為產品名稱或名稱主詞。
產品名稱要求
蜜源地全部為新疆伊犁河谷地區的蜂蜜產品方可稱為"伊犁蜂蜜"。
應選用下列名稱之一:
a) 符合本標準定義的產品方可稱為"伊犁蜂蜜";
b) 采用過濾工藝除去了花粉的蜂蜜應稱為"過濾蜂蜜";
c) 可以在"蜂蜜"前加上表示色澤的形容詞;
示例: 白色蜂蜜。
d) 可以采用"液態蜂蜜"、"結晶蜂蜜"名稱,表明物理狀態;
e) 按前款b)、c)、d)組合方式命名;
f) 本標準的術語可以作為產品名稱。
特殊限制要求
不應使用化學或生化處理方法改變蜂蜜的結晶變化。
加熱處理時溫度不能過高,防止蜂蜜基本成分發生變化,造成質量損害。
試驗方法
水分
按 SN/T 0852 規定的方法測定。
SN/T 0852-2012 進出口蜂蜜檢驗規程
京都電子KEM 全自動折光儀 RA-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