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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265-2008 地理標志產品 沙城葡萄酒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沙城葡萄酒的術語和定義、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沙城葡萄酒。
術語和定義
GB 15037、GB 11856、GB/T 17204 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沙城葡萄酒 Shacheng wine
以產自沙城地區(懷涿盆地)內的適合于釀酒的新鮮葡萄為原料,在規定的保護范圍內經發酵或蒸餾釀制而成的葡萄酒。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
沙城葡萄酒的產地保護范圍限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的范圍,見附錄A。
產品分類
按色澤分為: 白葡萄酒、紅葡萄酒、桃紅葡萄酒。
按二氧化碳壓力分為: 平靜葡萄酒、起泡葡萄酒。
按工藝分為: 發酵葡萄酒、白蘭地。
按含糖量分為: 甜型葡萄酒、脫醇葡萄酒。
要求
原料
產地
沙城葡萄酒的原料來自于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
葡萄品種
釀造白葡萄酒的品種: 龍眼、霞多麗(Chardonnay)、雷司令(Grey Riesling)、賽美蓉(Semilion)、長相思(Sauvignon Blanc)、白詩南(Chenin Blanc)、白玉霓(Ugni Blanc)、瓊瑤漿(Traminer)、灰比諾、維歐泥。
釀造紅葡萄酒的品種: 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梅鹿輒(Merlot)、蛇龍珠(Cabernet Franc)、寶石解百納(RubyCahernet)、佳美(Gamay)、西拉(Syrah)、品麗珠(Cabernet Franc)、增芳德(Zinfandel)、黑比諾(Pinot Noir)、馬瑟蘭、小味爾多。
釀造天然甜型葡萄酒的品種: 瓊瑤漿(Traminer)、龍眼、霞多麗(chardonnay)、賽美蓉(Scmillon)、長相思(Sauvignon Blanc)、梅鹿輒(Merlot)、佳美(Gamay)、西拉(Syrah)、小芒森(Petit Manseng)。
釀造桃紅葡萄酒的品種: 增芳德(Zinfandel)、黑比諾(Pinot Noir)、龍眼、梅鹿輒(Merlot)、佳美(Gamay)、西拉(Syrah)、品麗珠(Cabernet Franc)。
釀造起泡葡萄酒的品種: 霞多麗(Chardonnay)、黑比諾(Pinot Noir)、雷司令(Grey Riesling)、比諾莫涅、龍眼、賽美蓉(Semitlon)、長相思(Sauvignon Blanc)、梅鹿輒(Merlot)。
釀造白蘭地的品種: 白玉霓(Ugni Blanc)、鴿籠白(Colombard)、白福爾(Folle Blanche)、龍眼。
葡萄質量
栽培
葡萄裁培參見附錄B、附錄C。
產量
釀制特級酒的葡萄≤15000kg/hm2,釀制優質酒的葡萄≤18000kg/hm2。
外觀
果實達到生理成熟度,果皮著色均勻,果香味突出;果粒新鮮完整、潔凈;無霉爛果、裂果、生青果;無污染。
理化指標
釀造發酵酒的葡萄含糖量(以葡萄糖計)≥180g/L,含酸量6.0g/L~9.0g/L;釀造天然甜型葡萄酒含糖量≤260g/L,含酸量(以酒石酸計)7.0g/L~10.0g/L;釀造白蘭地的葡萄含糖量≥140g/L,含酸量6.5g/L~10.0g/L。
工藝要求
白葡萄酒工藝
葡萄經采收分選壓榨后,將葡萄汁低溫澄清、分離、發酵,發酵溫度控制在16°C~20°C,當糖度降至規定要求時進行分離轉罐、貯藏、穩定性處理、除菌過濾。新鮮型葡萄酒貯藏期18個月以下。陳釀型葡萄酒貯藏期18個月以上,應使用橡木桶貯藏。
天然甜型葡萄酒工藝
甜型白葡萄酒
葡萄成熟,且當其自然濃縮至含糖量≥260g/L時采收、分選、取汁發酵,發酵溫度控制在12°C~15°C,待成品中保留天然糖含量達到理化要求時抑制發酵。酒精度不足時,只允許采用白蘭地原汁補充。陳釀18個月以上。
甜型紅葡萄酒
葡萄成熟,且當其自然濃縮至含糖量≥260g/L時采收、分選、除梗破碎后,浸漬發酵,發酵溫度控制在12°C~15°C,待成品中保留天然糖含量達到理化要求時抑制發酵。酒精度不足時,只允許采用白蘭地原汁補充。陳釀18個月以上。
紅葡萄酒工藝
葡萄經采收分選、除梗破碎后,浸漬發酵,發酵溫度控制在25°C~28°,發酵時間7d~15d,當糖度降至規定要求時分離轉罐,進行蘋果酸乳酸發酵,當蘋果酸一乳酸發酵結束時,進行分離、貯藏、穩定性處理、除菌過濾。新鮮型葡萄酒貯藏期24個月以下;陳釀型葡萄酒貯藏期24個月以上,應進行橡木桶貯藏。
桃紅葡萄酒工藝
葡萄經采收分選、除梗破碎后,控制浸漬,浸漬溫度控制在24°C~26°C,浸漬時問48h內。當顏色達到規定要求時分離皮渣、接種發酵,發酵溫度控制在16°C~20°C,發酵時間7d~15d。當糖度降至規定要求時進行分離轉罐、貯藏、穩定性處理、除菌過濾。
起泡葡萄酒工藝
葡萄經采收分選取汁后,將葡萄汁低溫澄清、分離、發酵,當糖度降至4g/L時進行分離轉罐、勾兌、貯藏、穩定性處理。將酵母、糖漿等加入到瓶或罐進行二次發酵,制成二氧化碳壓力≥0.35MPa的起泡葡萄酒。瓶式發酵經貯藏后上架斜沉、轉瓶、吐渣、添瓶、打塞、扎網、包裝。罐式發酵經貯藏后澄清處理、過濾、裝瓶。
脫醇葡萄酒工藝
采用鮮葡萄制葡萄汁經發酵,采用特種工藝加工而成。
白蘭地工藝
葡萄經采收分選壓榨后發酵,當糖度降至4g/L時采用壺式蒸餾器進行兩次蒸餾,第.一次蒸餾至酒精度27%vol~29%vol,第二次蒸餾至酒精度68%vol~70%vol。過濾、入橡木桶陳釀36個月以上,勾兌、降度、穩定性處理。
感官指標
發酵葡萄酒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規定。
白蘭地感官指標應符合表2規定。
理化指標
發酵葡萄酒理化指標應符合表3規定。
白蘭地理化指標應符合表4規定。
衛生指標
發酵葡萄酒衛生指標按 GB 2758 規定執行。
凈含量
按《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試驗方法
理化指標
發酵葡萄酒理化指標按 GB 15037-2006 規定執行。
白蘭地按 GB 11856 和 GB/T 15038 規定執行。
GB/T 11856-2008 白蘭地
本標準中有關酒精度的測量方法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代替。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GB/T 15038-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本標準中有關酒精度的測定方法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代替。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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