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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799-2004 發酵型含乳飲料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發酵型含乳飲料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乳或乳制品為主要原料,經殺菌后采用乳酸菌類菌種培養發醉,添加水和食品輔料調制,再經過殺菌或不殺菌而制成的飲料。
產品分類
按蛋白質含量分為兩類
乳酸菌飲料
蛋白含量不低于0.7g/100mL。
乳酸菌乳飲料
蛋白含量不低于1.0g/100mL。
按生產工藝分為兩類
活性產品
經乳酸菌發酵后不再殺菌制成的產品。
非活性產品
經乳酸菌發酵再殺菌制成的產品。
要求
原輔料
水
應符合 GB/T 10791 中4.1的規定。
乳和乳制品
乳應符合 GB/T 6914 的規定。
乳清粉應符合 QB/T 3782 的規定。
乳粉應符合 Gb 5410 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
應選用 GB 2760 及其增補品種中允許使用的品種,并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相關要求。
食品營養強化劑
應選用 GB 14880 及其增補品種中允許使用的品種,并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要求。
理化要求
凈含量
單件運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負偏差不得超過表2的規定;同批產品的平均凈含量不得低于標準標明的凈含量。
蛋白質、非脂乳固體、酸度
應符合表3的要求。
乳酸菌要求
應符合表4要求。
衛生要求
應符合表5要求。
微生物要求
應符合表6要求。
試驗方法
理化檢驗
酸度
按 GB/T 5409 中2.1.1規定執行。
GB/T 5409-1985 牛乳檢驗方法
本標準2010-06-01廢止,被 GB 5413.34-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測定 代替。
GB 5413.34-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測定
本標準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酸度的測定 代替。
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酸度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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