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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5628-2019 雙草酸硼酸鋰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雙草酸硼酸鋰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標簽、包裝、貯存、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雙草酸硼酸鋰。該產品用作鋰離子電池電解液的電解質鹽。
分子式和相對分子質量
分子式: LiB(C2O4)2
相對分子質量: 193.78(按2016年相對原子質量)
要求
外觀: 白色粉末。
雙草酸硼酸鋰應符合表1的規定。
試驗方法
水分的測定
原理
使用卡氏爐將雙草酸硼酸鋰加熱至一定溫度,用干燥空氣將蒸發的水汽吹入反應杯里的卡爾·費休試劑中,用庫侖法測定。
試劑或材料
卡爾·費休試劑。
錫箔: 厚度約為0.05mm,25mm×25mm。
儀器設備
帶卡氏爐的微量水分儀。
手套箱(或干燥房): 手套箱的水分≤1mg/kg,干燥房的露點溫度≤-40°C。
試驗步驟
試樣的制備
在手套箱或干燥房中稱取0.3g試樣,精確至0.0002g,置于錫箔中心, 將錫箔折疊包覆樣品, 包覆為正面面積約8mm×10mm,用細針在正面打孔,打孔時注意不要使樣品溢出。之后保持打孔面向上,將其小心置于樣品瓶中,用橡膠套封閉瓶口。
同時進行空白試驗,除不加試樣外同樣操作處理。
測定
將空白樣品瓶及測試樣品瓶放于進樣架。開機,設定分析方法,設漂移測定為10min,測試溫度為200°C,測定時間為10min,在計算方程中刪除漂移值。輸入空白、試樣位置及試樣質量。氣泵啟動后調整氣體流速為60mL/min左右。先檢測空白樣品瓶,再測試樣品瓶,所得測試結果即為試樣水分結果(儀器自動扣除空白值) 。
取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兩次平行測定結果的差值不大于50mg/kg。
京都電子KEM 庫侖法卡爾·費休微量水分儀MKC-710S+多樣品自動進樣卡氏爐CHK-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