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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藥典2020年版第二次征求意見稿
0601 相對密度測定法
密度系指在規定的溫度下,單位體積內所含物質的質量數,即質量與體積的比值;相對密度系指在相同的溫度、壓力條件下,某物質的密度與水的密度之比。除另有規定外,溫度為20℃。
純物質的相對密度在特定的條件下為不變的常數。但如物質的純度不夠,則其相對密度的測定值會隨著純度的變化而改變。因此,測定藥品的相對密度,可用以檢查藥品的純雜程度。
液體藥品的相對密度,一般用比重瓶測定;測定易揮發液體的相對密度,可用韋氏比重秤。液體藥品的相對密度也可采用振蕩型密度計法測定。
用比重瓶測定時的環境(指比重瓶和天平的放置環境)溫度應略低于20℃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溫度。
振蕩型密度計法
振蕩型密度計主要由U型振蕩管(一般為玻璃材質,用于放置樣品)、電磁激發系統(使振蕩管產生振蕩)、頻率計數器(用于測定振蕩周期)和控溫系統組成。
通過測定U型振蕩管中液體樣品的振蕩周期(或頻率)可以測得樣品的密度。振蕩頻率率(T )與密度(ρ)、測量管常數(c)、振蕩管的質量(M)和體積(V)之間存在下述關系:
如果將c / (4π2×V)定義為常數A,M/V定義為常數B,則上述公式可簡化如下:
常數A和B 可以通過往振蕩管中加入兩種已知密度的物質進行測定,常用的物質為新沸放冷的水和空氣。分別往樣品管中加入干燥空氣和新沸放冷的水,記錄測得的空氣振動周期Ta和水的振動周期Tw,由下式計算出空氣的密度值da:
式中 da為測試溫度下的空氣密度,g/mL;
t 為測試溫度,K;
p 為大氣壓, kPa。
從附表中查出測得溫度下水的密值dw,照下述公式可分別計算出常數A和常數B:
式中 Tw為試樣管內為水時觀測的振蕩周期,s;
Ta 為試樣管內為空氣時觀測的振蕩周期,s;
dw為測試溫度下水的密度,g/mL;
da 為測試溫度下空氣的密度,g/mL。
如果使用其他校準液體,則相應的振蕩周期T 值和d 值。
如果儀器具有從常數A 和B 以及樣品 測得的振動周期計算密度功能,則常數A 和B 無需計算,按照儀器生產商的操作說明直接讀取供試品的密度值。
物質的相對密度可根據下式計算:
式中 ρ為被測物質在20℃時的密度 ;
0.9982為水在20℃時的密度。
對儀器的一般要求 用于相對密度測定的儀器讀數精度應不低用于±0.001g/mL,并應定期采用已知密度的兩種物質(如空氣和水)在20℃(或各品種正文項下規定的溫度)下對儀器常數進行校準。建議每次測量前用新沸放冷的水對儀器的讀數準確性進行認,可根據儀器的精度設定偏差限度,例如到±0.0001g/mL的儀器 ,水的測定值應在0.9982±0.0001g/mL的范圍內,如超過該范圍,應對儀器重新進行校準。
測定法 照儀器操作手冊所述方法,取供試品,在與儀器校準時相同的條件下進行測定 。測量時應確保振蕩管中沒有氣泡形成,同時還應保證樣品實際溫度和測量溫度一致。如必要,測定前可將供試品溫度預先調節至約20℃(或各品種正文項下規定的溫度),這樣可降低在U型振蕩管中產生氣泡的風險,同時可縮短測定時間。
黏度是影響測量準確度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在進行高黏度樣品的測定時,可選用具有黏度補償功能的數字式密度計進行測定,或者選取與供試品密度和黏度相近的密度對照物質(密度在供試品±5%、黏度 在供試品的±50%的范圍內)重新校準儀器。
京都電子KEM 振蕩型密度計法數字式密度計 DA-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