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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5298-2021 進口粗甘油檢驗規程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進口粗甘油的取樣、檢測、結果判定和樣品保存的基本原則。
本文件適用于進口粗甘油的檢驗監管。
術語和定義
本文件沒有需要界定的術語的定義。
單證核查
單證審核
通過系統審核合同、發票、提單、裝箱單、收發貨人等電子申報資料的完整性和相符性。
現場核查
現場核對品名、數量、規格、包裝、標記等是否與申報資料相符。
取/制樣要求
總則
根據進口粗甘油品質報告、數量記錄、狀態和儲存方式。確定取樣單元、取樣方法、取樣工具和取樣數量,如需要,還要注明固體沉淀的量,以及有不溶物等情況。由于粗甘油成分復雜,各批常常不均勻,容易引起懸浮固體沉降,貯存時可引起不同密度層分層,尤其是灌入桶或貯罐后粗甘油更容易分層,因此建議盡量在灌裝時取樣,或者至少在灌裝后立即進行各批取樣。用于混合和貯存的容器應該密封,并在幾個樣品的采取和灌注之間保持封閉。取樣應盡量在有遮蓋下進行,尤其容器要避免雨和其他污染物。
取樣要求
灌裝時粗甘油取樣
灌裝粗甘油時取樣按照 ISO 2096、BS 5711.2 的相關規定進行。在整個灌裝期間,每隔一定時間相繼采取等量樣品,根據粗甘油量和灌裝流速,確定取樣數量和相繼取樣的時間間隔,整個取樣量約為1500g,混合均勻這些樣品注入玻璃瓶中,用帶磨砂玻璃塞密封。
貯罐裝粗甘油取樣
貯罐裝粗甘油取樣按照 ISO 2096、BS 5711.2 的相關規定進行。按照貯罐形狀及待取樣量,確定取樣數量及貯罐各部位的取樣點,建議每噸粗甘油在不同層次的各層取樣1kg,總量不超過50kg。
用取樣器圓筒體上連接的細繩或鏈條,讓筒體垂直降入貯罐內,其速度應能達到在下降時,粗甘油能從罐底向上流過筒體。
桶裝粗甘油取樣
桶裝粗甘油取樣按照 ISO 2096、BS 5711.2 的規定進行,本方法通常僅適用于桶底不含固體沉淀的粗甘油取樣。用取樣管經桶口插入穿過桶整個高度,從每個粗甘油桶中取一個樣,各個樣品混合均勻后,建議每批樣品不超過100桶。
注: 取樣管的長度應與待取樣桶的深度成正比,其有效容積應約為桶容積的0.1%。
樣品制備
將混合樣品分成至少3份,每份樣品不少于500mL,由取樣人員將每份塞封。1份送于化驗,2份用于留存。
檢測
依據合同確定進口粗甘油的檢測項目及檢測方法(主要檢測項目及檢測方法見附錄A)。
附錄A (資料性)
粗甘油主要檢測項目及標準
檢測項目及標準見表A.1
標準方法
水分 GB/T 6283
GB/T 6283-2008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通用方法)
京都電子KEM 卡爾·費休法水分測定儀 MKV-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