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86-21-54488867 / 4008202557
NB/T 10732-2021 煤基燒烤炭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煤基燒烤炭的原料和輔料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識、運輸及貯存。
本文件適用于以清水熄焦蘭炭為原料制備的煤基燒烤炭產品。
術語和定義
本文件沒有需要界定的術語和定義。
原料和輔料要求
煤基燒烤炭的原料為清水熄焦蘭炭,原將應無異味、無任何毒害。
煤基燒烤炭加工過程中的各種輔料、添加劑應無毒、無害、無異味,在使用過程中不產生二次污染。
技術要求
煤基燒銬炭使用要求
使用煤機燒烤炭,應在排煙、通鳳設施良好的環境中進行。
煤基燒烤炭排放污染物的收集應在具備集氣罩的爐具上進行,測試應按照 GB/T 16157、HJ/T 44、HJ 57、HJ/T 398、HJ/T 693 的規定執行。
產品技術要求
煤基燒烤炭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排放要求
煤基燒烤炭煙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應符合表2的要求。
試驗方法
氯含量
氯含量的測定按照 GB/T 3558 的規定執行。
GB/T 3558-2014 煤中氯的測定方法
京都電子KEM 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