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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1027-2007 學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學生用品的安全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和使用說明等。
本標準適用于未成年學生使用的水彩畫顏料、蠟筆、油畫棒、指畫顏料、橡皮泥、橡皮擦、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帶、修正筆)、膠粘劑、水彩筆、書寫筆、記號筆、繪圖用尺、本冊、書包、筆袋、手工剪刀、文具盒、卷筆刀等學生用品。
要求
可遷移元素的大*應符合表1規定。
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帶、修正筆)中有機溶劑苯含量應不超過10mg/kg,不應含有氯代烴。
膠粘劑中有害物質*值應符合表2的規定。
書包、筆袋所使用的面料和輔料中甲醛含量不得超過300mg/kg。
學生用品所使用的染料應符合 GB 19601-2004 要求。
本冊亮度(白度)應不大于85%。
筆的上帽安全
書寫筆、記號筆、修正筆、水彩筆的筆帽應至少符合"筆帽尺寸"、"筆帽通氣面積"或"筆帽空氣流通"中之一。
筆帽尺寸
當筆帽沿軸線垂直進入直徑為16-0+0.05mm的環形量規時,筆帽不通過部分應大于5mm。
筆帽通氣面積
筆帽體上需要有一條連續的至少6.8mm2的空氣通道。如果筆夾或其他突起可以提供空氣通道,在這個位置上筆夾或其他突起需要安全地安裝,并且兩端的長度應不短子筆帽兩端長度2mm。
筆帽空氣流通
筆帽應在室溫大壓力差1.33kPa下小通氣量為8L/min。
邊緣、尖蠟
手工剪刀、刀片頂端應為回弧頂端,不應為銳利。
手工剪刀、卷筆刀等如因功能性*而存在功能性銳利邊緣和銳利時,則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邊緣和銳利。
注: 鉛筆及類似繪圖工具的書寫不認為是危險銳利。
繪圖用尺、文具盒等的可觸及邊緣、邊角、分模錢,不應有銳利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
學生用品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剌或斜薄邊,或將其作為折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保護。
外露螺栓或螺紋桿可觸及的末端不應有外露的銳利邊緣或毛刺,或其瑞部應有光滑的螺帽覆蓋,使銳利的邊緣和毛刺不可觸及。
試驗方法
膠粘劑中總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測定按附錄D進行。
附錄D (規范性附錄)
膠粘劑中總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測定
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學生用膠粘劑中總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測定。
原理
將適量的膠粘劑置于恒定溫度的鼓風干燥箱中,在規定的時間內,測定膠粘劑總揮發物含量。用卡爾·費休法測定其中水分的含量。膠粘劑總揮發物含量扣除其中水分的量,即得膠粘劑中總揮發性有機物的含量。
試劑
除非另有說明,在分析中僅使用確認為分析純的試劑和蒸餾水或去離子水或相當純度的水。
卡爾·費休試劑。
儀器
鼓風干燥箱: 溫度能控制在105°C±1°C。
卡爾·費休滴定儀。
分析步驟
總揮發分含量的測定
按 GB/T 2793-1995 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膠粘劑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按 GB/T 606-2003 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GB/T 606-2003 化學試劑 水分測定通用方法 卡爾·費休法
膠粘劑密度的測定
按 GB/T 13354-1992 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結果表述
按式(D.1)計算試樣中總有機揮發物含量X。
式中:
X 一一試樣中總有機揮發物含量,單位為克/升(g/L);
W總一一總揮發分含量質量分數;
W水一一水分含量質量分數;
ρ 一一試樣的密度,單位為克每毫升(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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